受贿数千万 长沙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被判17年

  新华社长沙6月19日电(采访人员陈文广)19日 ,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至2017年1月 , 单大勇利用担任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职务之便 , 在案件办理、户籍变更迁移、工程业务承接等事项上为文烈宏等人或所在单位谋取利益 , 单独收受或伙同其妻子李华、亲属谢雷涛(均另案处理)收受上述人员或单位所送人民币2655万余元、港币20万元、美金2万元 , 共计折合人民币2686万余元;单大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在以文烈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 , 利用职权以违规签批同意撤案、通风报信等方式包庇、纵容文烈宏及其犯罪组织 。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宣判 , 对单大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判处有期徒刑5年 , 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 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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