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商局原副局长杜隽世一审获刑17年

  中新网呼伦贝尔6月18日电 (采访人员 张林虎)采访人员1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检察院获悉 , 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隽世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案作出一审宣判 , 判处被告人杜隽世有期徒刑17年 , 并处罚金250万元 。

  判决认定 , 被告人杜隽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担任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旗委书记、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临河区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侵吞、骗取公共财物1892万余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财产性利益2115万余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以个人名义将1000万元公款出借给其他单位用于营利性活动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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