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状告女婿 讨24万元借款

  本报6月16日讯(采访人员高潮 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近日 , 年逾7旬的申请执行人罗女士送上一面裱有“秉公执法 , 一心为民”的锦旗 , 感谢龙华区法院执行法官帮她讨回女婿拖欠10余年的欠款24.6万元 。

  小范与吕某是夫妻 , 罗女士是小范的母亲 。 小范与吕某结婚后 , 因手头资金紧张 , 吕某于2004年至2005年间 , 先后向岳母罗女士借款共计24.6万元并出具了借条 , 写明借款用于买车、住房装修和购买家具家电 。

  2018年5月 , 岳母罗女士将吕某诉至龙华区法院 , 要求女婿吕某偿还欠款 。 罗女士年事已高 , 经常生病吃药 , 需要支付高额的医药费 , 女婿吕某婚内出轨 , 还给“小三”购置小轿车 。 吕某表示 , 当初的借款均用于买车和住房装修 , 属于家庭开支 , 岳母所说的其它情况均不属实 。 龙华区法院判处吕某、小范应偿还罗女士借款本金24.6万元及利息 。

  判决生效后 , 罗女士多次向女婿吕某催讨欠款无果 。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 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 。 经过执行法官的思想教育 , 吕某表示愿意还钱 。 2019年5月 , 吕某如约清偿24.6万元欠款 , 罗女士放弃了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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