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法实施 购车缴税有变化( 二 )

  在具体计算方式上 , 车购税法执行後 , 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 直接按照购车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乘以税率(10%)计算应纳税额 。

  税务人士强调 , 在以往规定中 , 对於纳税人申报购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低於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 需要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算缴纳税款 。 在7月1日车购税法取消最低计税价格後 , 税务机关直接按照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 , 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或者进口自带车辆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加消费税 , 计算应纳税额 。 但是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 , 又无正当理由的 , 税务机关会依照有关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

  据悉 , 在政策优惠方面 , 本市目前尚在执行期内的新能源汽车免税和挂车减税等优惠政策在按车购税法规定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後 , 将会继续执行 。 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的车辆 , 因转让或者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於免税、减税范围的 , 纳税人或者车辆所有人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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