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部门联合发文:涉校违法举报有奖,6月底前主动投案从轻处

保障师生权益 , 维护校园安全 。 6月14日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校园安全 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 严正警告涉校违法犯罪 , 呼吁实施侵害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 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 实施有奖举报 。

《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制定 。

《通告》指出 , 在校园及周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及包庇、纵容的人员;实施针对学生、教师的人身伤害行为、暴力犯罪人员;以及扰乱校园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 必须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 迅速投案自首 , 争取宽大处理 。 6月30日前 , 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 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 视为自动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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