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双心 三轴四环 多廊多片 中心城区景观照明规划出炉( 八 )

禁设对居住建筑有干扰的照明设施

据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 规划中也明确了限制性及禁止性区域 , 比如禁止设置对居住建筑有干扰的照明设施 , 严格限制居住建筑的广告照明 。 在文化旅游建筑周围100米范围内设置照明缓冲区 , 禁止过高亮度和剧烈动态变化的照明设施;禁止在古建筑景观照明中使用对建筑木质结构、彩绘等造成破坏的光源;自然生态区禁止大面积彩色光照明;严格控制投光角度与投光方向 , 道路交通设施的照明禁止使用红色、绿色等影响妨碍交通安全的光源;广告照明不得以闪烁光源影响居住建筑或城市道路的使用 。

此外 , 还严禁夜景照明光源产生光污染或光干扰 , 限制高能耗光源使用、限制大面积线性光源使用等 , 各功能区依据季节不同设定不同的熄灯时段 。 交通广场禁止使用高亮度、高眩光的光源 , 禁止使用动态光源 , 避免影响驾车人员 。 户外广告照明不得妨碍交通安全 , 交通管制信号装置周围10米以内及其背景空间内的广告照明 , 不得采用闪光方式及红、黄、绿三色;户外广告不得影响航空安全;户外广告的照明设施不得影响白天城市景观 。 本报采访人员 李霞 图片为本报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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