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幼童车祸做营销,毫无底线的商业广告当严惩
作者:邓海建
广西柳州万达广场的一则微信广告 , 被公众指责“大吃人血馒头” 。 6月11日 , 该广场官方微信号发布《悲剧!停车忘拉手刹 , 柳州1岁男童被卷入车底 , 不幸身亡……》 , 文章前半段讲述了“一辆婴儿车被后溜汽车碾压、坐在婴儿车上的孩子不幸身亡”的新闻事件;后半段则画风一转——“通过这起事手刹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 看着都挺压抑的 。 没关系 , 小编接下来跟你讲一件特别兴奋的事情 , 缓解缓解您的心扉 , 让您换换心情 , 因为距柳州万达年中庆只剩3天!城中万达广场1元抢3斤大米又来了……”
悲惨的车祸成了“卖大米”的前奏 , 如此蹭热度 , 定义为“大吃人血馒头”并不为过?看起来 , 这是哀叹悲剧伤人 , 却不过瞄准了公众猎奇的心 , 死活也要在人命事件上带一波节奏 。 一个让家庭绝望悲恸的惨案 , 却成了企业官微的营销手段 , 不谈基本的同理同情心 , 节操和底线呢?
6月12日 , 采访人员从涉事万达广场多位内部人员处获悉 , 发布该文的是一位工作约一个月的新员工 , 文章未经过上级领导审核擅自发布 。 事情发生后 , 主管部门已经对其进行处理 , 目前该员工已主动辞职 。 又双叕是“新员工”“个人行为” , 这样的解释 , 或许在逻辑上能自圆其说 , 但在常理上仍堵不住仓皇的漏洞:第一 , “新员工”所谓擅自发布的这个问题广告难道屏蔽了所有“上级领导”?第二 , 此事在舆情发酵之前 , 广场方何以视若无睹呢?
著名企业的官方公号未经审核也能发布 , 本身就说明企业公号管理混乱不堪 。 而未经审核的问题广告在发布后竟然毫无危机应对 , 这只能说明当事方对“人血馒头”何其冷血麻木 。
男童车祸成为开业促销的“由头” , 看似是良心喂了狗的道德事故 。 不过深层而言 , 只怕还是消费主义的一场艳舞 。 法国哲学家让?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认为 , 西方社会已从生产社会进入了消费社会 , 消费构成了社会的主导性逻辑 。 凡是不能成为消费对象的东西 , 都不具有存在价值和意义 。 消费主义西风东渐 , “一切皆可营销”“一切皆可交易”等悖论难免会成为文案操作者铤而走险的选择 。 最典型的例子 , 是今年4月20日 , 喜茶在官方微博对前日与杜蕾斯官方微博的互动给大家带来的不适和反感表示歉意 。 低俗、辣眼睛、涉嫌违法违规……这些“翻车”的营销 , 已然不是道德反思这么简单的事 。
涉嫌“大吃人血馒头”的广告 , 有法可依吗?2015实施的新《广告法》 , 对于广告发布者的范围 , 由之前旧法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 扩展延伸到了自然人 。 换言之 , 个人发布的商业广告 , 当然在广告法管辖范围之内 。 而《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更是明确规定 ,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 出事儿 , 谁也逃不了法定责任 。
6月12日 , 广西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科相关工作人员向采访人员回应 , 该局已对涉嫌用男童车祸做广告的柳州城中万达广场展开调查 , 如发现广告违规或违法行为将立即处理 。 现在 , 我们不妨对地方执法部门的定论拭目以待 。 更有价值的一个议题是:今天 , 也许是该给微信公号里“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反转广告、跨界广告等“洗洗澡”了!(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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