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突破2.5亿辆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陶凤 彭慧)6月13日 , 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 , 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司长苏洁表示 ,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 , 我国电动自行车发展是非常迅猛的 , 据初步统计 , 目前电动 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了2.5亿辆 。

  苏洁表示 , 众所周知 , 电动自行车一方面给大家的出行确实带来了方便 ,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 , 由于违规使用 , 特别是违规充电引发的一些火灾事故 , 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

  从2018年5月起 , 应急管理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 并且通过总结在治理期间的各地一些有效做法 , 做了进一步规范 , 会同工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 , 修订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 在规范里面 , 增加了电器安全性能等强制性标准 , 进一步提升了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的水平 , 这个标准在今年4月15日已经实施 。

  为了保证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安全 , 苏洁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做到“四个注意、四个避免” 。

  一是要注意产品的质量 , 坚决避免不合格产品 。 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 , 坚决不要私自改装、拆装电动自行车 。

  二是要注意充电的位置 , 坚决避免人车同屋 。 不要在楼道、门厅等室内公共区域充电 , 更不能在房间内停放充电 , 一旦发生火灾 , 高温有毒的热烟气极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

  三是要注意充电时间 , 坚决避免过长充电 。 由于很大一部分电动自行车没有过充保护功能 , 蓄电池充满电之后继续充电非常容易导致蓄电池的高温 , 这样的高温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

  四是要注意充电的方式 , 坚决避免非线充电 。 要在固定的充电设施上充电 , 不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 , 有条件的地方 , 最好建立集中智能的充电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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