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滋扰司机对其掐脖,检方却为其发起司法救助

据中国之声报道:6月12日上午 , 山东省临沂市“乘客滋扰客车司机危害公共安全案”在蒙阴县人民法院开庭 。 被告人王某某最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危险驾驶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 并处罚金2.5万元 。

在这起案件中 , 蒙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除了以公诉人的身份出现在庭审现场 , 控诉滋扰客车司机的嫌疑人乘客 , 还作为司法救助的发起人 , 救助这名被告人嫌犯 。 那么 , 此次救助被告嫌犯出于何种考虑?

检察院认定被告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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