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借款人签假合同 把30万元借款变70万
本报讯(采访人员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黄某为追讨30万元欠款 , 通过暴力催讨等方式 , 威胁借款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 , 虚构40万元的银行流水 , 把借款变成了70万元……近日 , 思明法院发布一起网络贷款纠纷案 , 黄某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 。
在一起网络贷款纠纷案中 , 黄某声称陈某(均为化名)因资金周转需要 , 通过网络向自己借款70万元 。 后来 , 黄某多次向陈某催款 , 但陈某迟迟未还 。 为此 , 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陈某还款 , 并出具借条作为证据 。
但是 , 这起看似简单的网络借贷纠纷 , 并非黄某说的那么简单 。 陈某说 , 自己的确向黄某借过款 , 但是并非70万元 , 而是30万元 。
原来 , 黄某为了追讨30万元的欠款 , 通过暴力催讨等方式 , 威胁陈某签订虚假借款合同 , 并虚构了40万元的银行流水 。 之后 , 黄某还多次伙同他人到陈某家中威胁索债 , 拿不到钱 , 黄某便采取上门滋扰、纠缠、哄闹等“软暴力”手段讨债 。
法院经审理认定 , 陈某所说属实 , 黄某的行为涉嫌“套路贷”、软暴力催债行为 , 故裁定驳回黄某的起诉 , 并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经公安机关侦查 , 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 法院认定 , 黄某等人长期通过网络从事资金放贷及催讨业务 。 在放贷过程中 , 黄某以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 , 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 , 安排人员进行虚假走账 , 制造被害人获取虚高借款的银行流水痕迹 。 之后 , 以上述虚假事实起诉或申请仲裁、申请强制执行 , 并先后雇请人员采用蹲守、跟踪、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等手段威胁、逼迫被害人还款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 。 最终 , 法院判决黄某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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