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设专项基金扶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采访人员姚建 发自济南 日前 , 山东省下发《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意见要求积极推进退役军人由军事人力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力量转化 , 全面建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 , 确保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在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给予特殊优待 , 确保退役军人失业率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的失业率 , 确保零就业退役军人家庭动态清零 。

  在教育培训上 , 山东省将建立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互为补充的教育培训体系 , 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代企业新型学徒制 , 将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 , 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 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多元教学模式和学费资助等 。

  拓宽就业渠道 , 对在部队有专长、地方有需要、本人有意愿的退役军人 , 主动对接用人单位实行“直通车”式就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兼职工作人员;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开展选调生等工作 , 注重招录、选调有服役经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

  在退役军人创业方面 , 设立专项基金 , 利用基金收益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贴息、带动就业奖补、选树创业典型等工作 , 扶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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