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调薪、调整工作地点如何约定才有效?

调岗、调薪、调整工作地点如何约定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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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用工管理中 , 调岗 , 调薪 , 调整工作地点一直是企业管理中的难点 , 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基本要求的前提是协商一致 。 而很多企业误认是用工自主权 。 因此产生了矛盾 。 经小编这些年处理上千家企业的管理经验分析 , 80%的劳动争议的根源都在于此 。

因此 , 很多企业往往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 调岗 , 调薪 , 调整工作地点的前提 。 但90%都是免除企业责任的无效条款或者霸王条款 , 真到劳动纠纷诉讼阶段 , 往往因为这些条款的无效导致败诉 。

如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 确保调岗 , 调薪 , 调整工作地点的条款更有效?这里小编来分享下 。

第一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乙方同意按照入职时已收到并熟悉阅读的《 岗位职责书》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 , 履行自己的职务 。 本岗位执行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在岗位执行期满后 , 乙方同意甲方另行安排乙方在 或其他相近岗位(相近岗位是指对乙方不具备侮辱性、绩效考核指标及工作内容相近或相关的岗位 。 )工作 。 甲方承诺:薪资待遇不变 。 乙方承诺:乙方在充分考虑自己的职业发展和规划及经济成本后 , 同意以上安排 。 如岗位执行期满乙方拒绝甲方另行安排的岗位或相近岗位 , 乙方的行为将属于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工作消极怠工 。 但如岗位执行期满后甲方另行安排的岗位超过前文所约定的范围 。 乙方仍执行原工作岗位 。

解读:该条的设置结合企业的职级体系 , 将员工分为比如研发类主管级研发一部某某工程师 , 避免一些企业常见的错误 , 比如就给员工为技工岗 , 职员岗 , 这类设置太宽泛 , 没有效果 。 同时这条明确了相近岗位的定义 , 充分考虑了调整岗位的前提 , 避免了调岗无效的情形 。 同时明确了岗位执行的期限 , 比如三年合同 , 约定岗位执行一年 , 一年后去某某岗位 。 做到事先约定 。 同时充分体现了协商的结果 。

(二)乙方清楚知道乙方所在部门的部门工作内容及特点 , 也清楚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 清楚知道甲方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及对部门廉政建设的要求 。 在充分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及时间和经济成本后 。 同意甲方对乙方在乙方所在部门内部进行轮岗制 。 并同意 , 轮岗期间 , 乙方的固定发放部分工资不变 , 但浮动工资如绩效工资基数及绩效考核指标相应随岗位变化而改变 。 轮岗周期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不超过三次 。 每次不超过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三分之一 。 如乙方拒绝轮岗 , 乙方的行为将属于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工作消极怠工 。

解读:一些企业的关键岗位 , 为了廉政及防范利益冲突比如财务部 , 比如采购等 。 防止出现小团体 , 架空企业的管理设置此条款 。 该条款明确了轮岗的界限 , 期限 , 周期及次数 。 也是双方协商的条款 。

(三)鉴于乙方清楚知道甲方实行定岗定编制 。 因此清楚知道自己的岗位是不可替代性的岗位 。 故乙方同意:如乙方因病假、事假或其他原因(产假除外)导致乙方在甲方处停止工作超过3个月 。 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接替乙方的岗位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 乙方结束停止工作状态返岗后 , 甲方可安排乙方至相近岗位工作 。 同时薪随岗动 。 但调整后的薪资不低于乙方原岗位薪资标准的50% 。

解读:员工长期泡病假怎么办?员工一怀孕就交病假条请长期病假怎么办?这是我们经常遇到的问题 。 而这条主要针对这个问题所设置 。 我们知道三期女职工是法律重点保护的 , 但是有些女职工一怀孕就请假 。 企业没有办法 。 而从一怀孕请假到产假结束一年的时间 , 员工回来还要原岗位 , 很多企业不能接受 。 所以这里设置了 , 3个月的周期 , 同时3个月也是最短的医疗期 。 这样具有合理性 , 因为如果你怀孕了 , 你坚持到快产假了 , 请假 , 那么回来 , 单位必须是你原岗位 。 而如果你怀孕了 。 上来就休病假 , 那么企业根据这个条款 , 可以调整岗位 。 同时该条款明确了调整岗位的界限和调整后的薪资 。 而且针对北京地区劳动争议会议纪要三明确了该岗位是不可替代性的岗位及定岗定编制 , 因此防止了违法解除打恢复劳动关系 。

(四)鉴于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故乙方清楚知道自己的工作内容需要经常出差 。 故乙方在清楚知道甲方的行业特点及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后 。 在充分考虑时间成本和自身家庭状况后 , 同意甲方安排乙方短期出差(短期出差是指:不超过三个月的出差) 。 出差的范围为中国境内 。 如乙方拒绝出差 , 经甲方询问 , 是乙方的家庭原因造成无法出差的 。 乙方同意视为不胜任工作 , 甲方有权调整工作岗位 。 但甲方调整后的工作岗位薪资不得低于乙方原薪资标准的50% 。 如经甲方询问 , 乙方无合理理由的 。 乙方的行为将属于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工作消极怠工 。 但如甲方安排乙方长期出差 , 需要和乙方协商一致 。

解读:通过最后一行 , 才能完整表现协商一致 。

(五)乙方同意当甲方出现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不胜任工作时 , 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 但调整后的岗位应为原岗位的相近岗位薪资不得低于原岗位薪资标准的50% 。 经双方协商一致 , 明确除法律规定外 , 以下情形属于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甲方发生分立、合并、资产转移、场址迁移、经营结构、组织架构调整等情形的 。

解读:该条实际明确了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约定 , 因为一般来说单位的经营架构调整不属于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 , 而是主观变化 。 有了这条约定 , 则明确了不胜任工作和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调岗后的薪资标准 。

(六)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乙方清楚知道甲方的行业特点及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 在充分考虑自身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以及家庭状况后 。 同意甲方在 市 区所属甲方各门店间调动不属于工作地点的变化 。 但超过上述区域 , 将属于工作地点的变化 , 甲方需和乙方协商一致 。

解读:通过最后一行 , 才能完整表现协商一致 。

(七)如甲方经营地址搬迁 , 乙方在充分考虑自身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以及家庭状况后 , 同意:如搬迁后的新经营地址与原经营地址之间的距离在5公里以内 , 乙方同意此种情况不属于工作地点的变化 。 如搬迁后的新经营地址与原经营地址之间的距离在5公里以上15公里以内 , 乙方同意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 元每月的通勤补贴或提供通勤班车后不属于工作地点的变化 。 但如新经营地址与原经营地址超过15公里 , 则属于工作地点的变化 。 甲方需和乙方协商一致 。

解读:该条对企业搬迁时 , 什么情况属于工作地点的变化 , 进行了约定 , 虽然一些单位在搬迁后提供了通勤设备或通勤费用 。 或者认为自己搬迁的距离不远 , 应该属于合理范畴 。 但是这些因为没有约定 , 导致要裁判者通过自由裁量权来去裁量 , 因此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中 。 而这条的设置 , 明确了合理的界限 , 比如5公里 , 人步行40分钟都可以到达 。 属于合理范围 。 而5到15公里 , 北京三环到5环的距离 , 轨道交通可达 。 因此也算合理 。 同时还是体现了协商的意思 。

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鉴于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故乙方具体的工作时间实行以下第 种方式:

1、班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中12:00-13:00为吃饭时间 , 每日有效工时8小时 。

2、班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00-21:00 其中11:30-13:30 17:30-19:30为吃饭时间 , 每日有效工时8小时 执行该种方式的乙方 , 甲方将每月支付4日双休日固定加班工资及44小时平时延时固定加班工资 。

3、有效工时为每日6.5小时 , 每周工作六天 。

4、有效工时为每日4小时 , 每周工作六天 。

5、工忙时(指有订单时) , 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8小时 。 工闲时(无订单时) , 每周工作五天 , 每天工作8小时 。

6、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8小时 。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工资标准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5款第2项的乙方工资标准为:(税前)基本工资 元/月+绩效工资基数 元*绩效任务达成率+休息日固定加班工资+平时延时固定加班工资+其他;

2、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5款第5项的乙方工资标准为:

工忙时:(税前)基本工资 元/月+绩效工资基数 元*绩效任务达成率+休息日固定加班工资+其他;

工闲时:基本工资 元/月+其他

1、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5款第6项的乙方工资标准为:(税前)基本工资 元/月+绩效工资基数 元*绩效任务达成率+休息日固定加班工资+其他;

2、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5款第4项的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 元 。

其中:基本工资为 市当年度最低工资 , 并随每年度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而变化 。 加班费基数为基本工资 。 休息日固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21.75*200%*4.延时固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21.75/8*44*150%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 , 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下列费用: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办理社会保险中乙方应承担的个人费用;法院判决、裁定的乙方应支付的抚养费、赡养费;其它应由甲方代扣代缴的费用 。

(三)甲方实施“以岗定薪 , 岗变薪变”的薪酬制度 , 故乙方的薪资标准执行期间与甲方的岗位任职期间一致 。 当乙方的岗位出现本合同第二条的情形时 , 乙方的工资标准也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相应变化 。

(四)乙方在充分考虑自身经济接受情况的前提下 , 同意如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降低岗位薪酬标准的 。 工资标准可以最多下调20% 。 但如工资标准降幅超过20%的需和乙方协商一致 。

(五)甲方每月18日前 , 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 如乙方对甲方支付的工资的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变更情况、具体工资项、工资扣款、实发金额等有异议的 , 应自工资支付之日起15天之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 甲方应予以妥善解决或及时回复;如逾期没有提出异议 , 即为认可甲方所支付工资的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变更情况、具体工资项、工资扣款、实发金额等 。 实行非全日制用工的乙方 , 在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和承受能力的情况下 , 同意将每月两次领取劳动报酬改为每月一次发放 。

解读:每个企业实际不同 。 但是薪随岗变是原则 。 具体看第四条即可 。 其他黑体字部分 , 大家自己想想 。 拓展思路 。

以上就是企业如何通过劳动合同约定灵活调岗调薪调整工作地点 , 为什么要把这些放到劳动合同中呢?因为只有劳动合同才能体现是约定的结果 。 每个单位实际情况不同 , 我们要尽可能的把预先能考虑到的都放在劳动合同中去 。 避免日后说没有民主程序 , 没有公示 , 你企业造假后添加等情况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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