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采访人员赵志锋 通讯员杨利军 甘肃省兰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被告人胡某提起公诉,兰州市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对胡某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城关区法院一审当庭宣判,判处胡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同时,支持检察机关的民事诉讼请求,判决胡某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承担恢复生态费用2.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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