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低价引流”要不得

  近日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用户评价、商品标价以及竞价排名的广告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

  所谓的低价引流 , 就是商品售价高于网页页面标注价 , 标注的低价往往为了吸引消费者点击商品 , 而真正进入付款页面会发现商品要么存在几个等级的定价而页面仅仅显示了最低价 , 要么是付款价格直接高于原先页面标注的价格 。 商家的标价引流行为 , 从商业诚信来说 , 是欺骗消费者的不诚信行为 , 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 从法律层面来讲 , 低价标注以高价售卖已然涉嫌价格欺诈 , 违反了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 。

  针对此类商业套路 , 政府监管部门不应手软 , 应坚决从严处罚 , 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维护正常健康的市场交易秩序 。 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 对于消费者反映的线索依法展开调查 , 发现确为价格欺诈的 , 则要从严处置 , 让虚标价格者得到应有惩治 。

  从电商平台角度来看 , 应加大电商平台的管理责任 , 对于入驻商家涉嫌低价引流、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 , 应当完善入驻合同条款 , 并切实履行对商家交易行为和交易诚信的监督责任 。

  从商家的角度来看 , 每一个参与市场的主体均应该认识到 , 伴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实施 , 以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 , 网络交易唯有筑牢依法与诚信基石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 商家应加强诚信建设 , 一旦低价引流技巧突破法律和商业道德边界 , 不仅会打击消费者网购信心 , 且难逃法律相应的制裁 。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 , 消费者应对低价引流现象加强防范 , 依法维权既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 , 更是倒逼商家及平台改进错位经营理念的必然举措 。 ——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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