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还网贷贩卖亲生龙凤胎 检方建议撤销监护权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内蒙古一夫妻贩卖亲生龙凤胎 检方建议撤销监护权

中新网赤峰6月11日电 (采访人员 张林虎)在内蒙古赤峰市 , 一对夫妻由于还不上网贷 , 竟打算将自己亲生的龙凤胎卖掉 , 后被警方拦截 。 目前 , 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将孩子的父母--被告人兰某某、冯某某起诉到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

6月11日 , 采访人员从元宝山区检察院获悉 , 该院就“撤销监护权”问题向元宝山区民政局下发了检察建议 。

2016年初 , 被告人兰某某与冯某某相识并同居 , 2017年登记结婚 。 同年9月30日 , 冯某某在赤峰市某医院产下一对龙凤胎 。

2017年10月 , 为了还债 , 兰某某通过QQ群联系上了有意收买婴儿的买家 。 2017年10月末、11月初 , 兰、冯先后将出生一个半月的女儿、儿子分别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

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兰某某、冯某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 依据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 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元宝山区检察院未检干警在做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后 , 最终向元宝山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 , 建议由民政局向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兰某某、冯某某的监护人资格诉讼 。

值得一提的是 , 作为本辖区首例由检察机关建议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权的案件 , 它标志着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由刑事领域拓展到民事领域 , 是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又一尝试 。

据悉 , 元宝山区民政局接到检察建议后 , 指派专人做好诉前工作 , 并聘请了律师 , 当即表示作为适格原告 , 将尽快对此案提起诉讼 , 落实检察建议 , 与检察机关携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