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假警被拘留10天

  福州晚报讯 福州市公安局鳌峰派出所近日接到薛女士报警:在台江鳌峰某小区河边 , 她被3名男子抢走16000元现金 。

  接警后 , 鳌峰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 将报警人薛女士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 并第一时间通知台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 民警询问的过程中 , 薛女士称被3名穿着黑色衣服的男子抢走现金 , 具体细节却讲不清楚 , 且薛女士的表现也不像刚被抢劫的样子 , 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 经办民警根据报警人描述的被抢劫的地点和时间段调取了周边视频监控 , 但是经过几个小时的查找 , 始终没有发现报警人所称的3名黑衣男子 。

  面对民警的再次询问 , 薛女士终于承认自己根本没被人抢劫 。 薛女士称 , 她把钱借给了朋友 , 害怕男朋友责怪才报假警谎称被人抢了钱 。

  薛女士的行为已构成谎报警情违法 , 被公安机关处以十日行政拘留 , 并处罚款500元 。

  案例点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 , 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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