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店主非法销售"笑气" 金额达8万余元

  正义网成都6月10日电(采访人员傅鉴 通讯员韩婷)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对一非法经营“笑气”(一氧化二氮)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 犯罪嫌疑人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于2016年至2017年间开设网店销售“笑气”,初步查明其非法销售“笑气”金额已达8万余元 。

  “笑气”主要用于医用麻醉等作业,长期使用这类药物,会使人不断加大耐受 。 更有可能,当其无效时,这种依赖感会诱导人接触毒品,从而走上吸食毒品的不归路 。 为加强对“笑气”的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在2015年将其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

  2018年11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经侦支队接到线索,位于武侯区某小区内的唐某涉嫌非法销售危险化学品 。 2018年11月18日,武侯区分局决定对唐某立案侦查 。 2019年3月,武侯分局依法对唐某执行刑事拘留 。

  4月24日,武侯区分局以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武侯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 该院经审查发现,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在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区通过淘宝网店以一盒18元-3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销售金额共8万余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