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可查询2018年社保对账单 参保人如何核对社保缴费信息

  参保人员从本月起可查询2018年的社保对账单了 。 由于每月5日之前是社保中心网站的系统维护时间 , 所以很多人都是最近几天才下载到自己的社保对账单的 。 拿到了社保对账单 , 面对这个密密麻麻全是数字的大表格 , 很多人“蒙圈”了——让我们核对缴费情况 , 可这该怎么核啊?

  虽然本市最近调整了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以及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 但由于这个社保对账单是2018年度的 , 所以还是要对照此前的规定来看 。

  “人员类别”一项标明了参保人员的参保类型 , 一般分为职工和居民两大类 , 我们以人数较多的在职职工的社保对账单为例进行说明 。

  一看

  “月缴费工资”

  有没有被低报

  “月份”右边“申报的月缴费工资”是重点要核对的内容 。 按照政策 , 月缴费工资一般划为三档:本人实际工资收入 ,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40%(养老、失业按照40% , 医疗、生育、工伤按照60%) 。 收入较高 , 超过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参保人员按照3倍工资缴纳;收入较低 , 未达到平均工资40%或60%的参保人员 , 按照基数的40%或60%缴纳 。 收入居中的人群 , 都是按照自己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为基数缴纳 。

  之所以说这一项很重要 , 是因为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达到减少人力成本的目的 , 会故意将职工的收入低报 , 导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以及退休后的社保待遇降低 , 所以参保人员需要重点核对“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和自己实际的工资水平是否一致 。

  二算

  五险缴费数额

  是不是对得上

  在“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一栏中 , 又分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项目 , 每个项目的缴费基数跟“申报的月缴费工资”是一致的 。

  表格的右半边详细单列了五项保险的缴费信息 , 每个缴费数额都是根据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计算出来的 。 其中 , 养老保险列出了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数据 , 但其他四险则只列出了个人缴费金额 。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9% , 个人8%;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个人0.2%;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个人2%+3元大病统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 , 个人不交钱;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则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 , 个人不交钱 。

  因为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 , 所以看到表格里面的这两项保险的缴费金额 , 都是单位缴费 。

  根据这些比例 , 就可以计算出自己的各项社保缴费是否正确 。

  最下方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年结转”一项 , 显示的是此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本息合计 , “养老保险本年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合计”是上面一列当年养老保险个人每月缴费数额的总和 。 以上两项相加 , 再加上后面注明的“本年利息” , 就能得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合计”的数额了 , 参保人员可以核对一下计算结果是否相符 。

  提醒

  如果有异议可

  申请核对修改

  市社保中心表示 ,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 , 应对2018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 , 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 。 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 。 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 , 经所在单位认可 , 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 , 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 , 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 。 但如果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发生争议的 , 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

  本报采访人员 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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