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因为“代吵架”业务 对互联网新事物因噎废食

  “不仅是‘代吵架’服务 , 现在网络上不少人以‘创新’的名义发布各种脑洞大开的‘商品’ , 这些商品的‘战线’隐蔽、界限模糊 , 价值颠倒 , 既让人瞠目结舌 , 又让人趋之若鹜 , 还让人欲罢不能 。 ”

  近日 , 一张“专业代吵服务”的聊天截图 , 在微信群流传 , 聊天记录显示 , 专业代吵“普通话100元一次 , 包吵赢” , 而贵州、四川、重庆的则不接单 , 商家调侃“吵不赢” 。

  互联网上的新业务层出不穷、应有尽有 , 只要脑洞大开 , 一切都有市场和需求 。 现在连“代吵”业务都有了 , 真是只有想不到 , 没有做不到 。

  “代吵架”确实是有市场需求的 。 对客户来说 , 花不多的钱 , 就可以让自己不爽的人强行接受来自全国各地、四面八方的骂声 , 从而扰乱他们的生活 , 增添他们的烦恼 , 何乐而不为呢?对“代吵架”服务提供者来说 , 反正也不知道对方是“何方神圣” , 自己只要播一通“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电话 , 骂一些“颠三倒四”的话 , 就可以得到不错的回报 , 这同样是一个划算的买卖 ,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 真正的受害者 , 是无缘无故地被骂的人 , 毫无疑问 , 他们的生活会受到干扰 , 情绪会变得不安 。

  既然如此 , 那么网络代吵架就任其发展下去吗?笔者认为 , “代吵架”于理不通 。 双方的大小矛盾 , 可以通过更多的渠道 , 光明正大地解决 , 靠这种手段侮辱别人 , 是下三滥的手段 , 有违社会公德 。 “代吵架”于法难容 。 恶意辱骂他人属于一种侵权行为 , 如果情节严重 , 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 还可能构成辱骂罪 , 需要负担刑事责任 , 如果以此牟利 , 其所得也属于违法所得 。

  不仅是“代吵架”服务 , 现在网络上不少人以“创新”的名义发布各种脑洞大开的“商品” , 这些商品的“战线”隐蔽、界限模糊 , 价值颠倒 , 既让人瞠目结舌 , 又让人趋之若鹜 , 还让人欲罢不能 。 对于各种新形式的“互联网+” , 又该如何来看待和处理?

  新生事物都有其发展过程 。 它们开始的时候 , 看起来不太合理 , 像天方夜谭 , 但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 , 很可能成为改变人们生活的必需品 。 可是 , 越来越多的新生事物 , 让人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 难以判断眼前的新生事物是明日之星 , 还是明日黄花 。

  虽然如此 , 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 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 , 要有一个基本的原则 , 在合情合理、风险可控范围之内 , 法律没有明确界定的领域 , 可以给予一定的自由空间 , 让其自由发展 。 同时 , 对一些法律明令禁止的 , 坚决不松口 。 对大是大非问题 , 时刻“念好紧箍咒” 。 如 , “代吵架”服务必须要严厉打击 , 但是“代驾”服务则需要发展和规范 。

  对待新生事物 , 总的来说 , 要坚持“底线思维” , 采取包容性发展的态度 , 既要判断未来的前景 , 也要提防现实的危害 , 给新生事物相对自由的发展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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