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对刘冀民决定逮捕

  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对刘冀民决定逮捕

  本报讯(全媒体采访人员徐日丹)采访人员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 , 山西省高级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 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日前 , 山西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冀民作出逮捕决定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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