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名厅官做出逮捕决定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6月6日讯 6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刀勇(副厅级)、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副厅级)做出逮捕决定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刀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 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日前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刀勇作出逮捕决定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云南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副厅级)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 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日前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刘岗作出逮捕决定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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