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人民法治网讯(段汪洋 通讯员 赵霈)随着扫黑除恶行动向纵深推进 ,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刑积极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 。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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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5日 , 华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管某、杨某、于某、高某五人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

公诉机关指控 , 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份 , 为攫取高额经济利益 , 被告人王某为首并集结被告人管某、杨某、于某、高某为成员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 其中前四人均系刑满释放人员 , 利用被告人高某军系残疾人的身份 , 多次到被害人居住的小区、工作单位 , 采取穿孝衣、摆花圈、拉横幅等滋扰手段非法讨债 , 对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 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

此类案件对社会所造成的后果及其恶劣 , 华龙区法院为了能更快更好地审理这起案件 , 针对被告人管某、杨某、于某、高某未委托辩护律师的情形 , 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要求 。 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 组织各类人员现场旁听庭审 , 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 。

华龙区法院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 , 提升扫黑除恶斗争的威慑力 , 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确保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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