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罚投放7万尾鱼苗!

  南方日报讯 (采访人员/尚黎阳 陈伊纯 通讯员/招阳)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 。 上午9时许 , 广州市南沙区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带着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10名被告 , 向伶仃洋水域投放了7万余尾鱼苗 , 通过自身实际行动 , 进行生态补偿 , 修复海洋渔业生态 。

  南沙区是岭南著名水乡 , 这里海洋资源丰富 , 临水而居的群众素有捕鱼习惯 , 但捕鱼不当极易触犯法律红线 。 2018年初夏 , 陈伯等人未经捕捞许可 , 在禁渔期、禁渔区内的南沙区水域使用电鱼工具进行捕鱼 , 被民警现场查获 。

  在对陈伯等人提起公诉的同时 , 南沙区检察院检察官潘蕾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提请法院对这10人除判处刑事责任外 , 还需承担生态补偿责任 , 向造成生态破坏的水域投放价值2.6万余元的鱼苗 , 共计鱼苗7万余尾 。

  “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是办案的重要部分 , 但对修复环境起到的作用有限 。 ”南沙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东蓊说 , 检方希望通过这次活动 , 让触犯了法律的被告人 , 用实际行动把破坏了的生态环境修复回来 , 这是公益诉讼的最终追求 。

  在现场 , 陈伯等人谈了自己对于非法捕捞行为破坏环境的认识 , 表示今后绝不会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法律禁止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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