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国外带回这种食物 竟被北京四中院判了10年有期徒刑

  鱼鳔也叫鱼胶、鱼肚、花胶 , 是鱼的辅助呼吸器官的干制品 , 被称作与燕窝、鱼翅齐名的“八珍”之一 。 去年3月23日 , 男子颜某从墨西哥坐飞机回国时 , 带回来两大行李箱鱼鳔 , 价值250多万元 。 然而 , 颜某所带鱼鳔皆来自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 , 一种濒危野生动物 。

  采访人员今天上午获悉 , 北京四中院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 一审判处颜某有期徒刑10年 。 据悉 , 这是北京首例走私石首鱼鱼鳔案宣判 。

  法院审理查明 , 当地时间2018年3月21日 , 被告人颜某乘坐AM90次航班从墨西哥的蒙特雷出发 , 经韩国仁川转机乘坐OZ331次航班 , 于北京时间2018年3月23日10时许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 。

  入境时 , 颜某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 , 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 , 首都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其托运的2件行李箱进行查验时 , 查获用保鲜膜包裹的鱼鳔制品共393件 。

  “打开后 , 我发现两个行李箱里装满了类似鱼片的东西 , 有一股鱼油的味道 。 我问他这是什么 , 他说是鱼肚 。 我之前听说过上海查到过类似的海鲜制品 , 可能属于濒危物种 。 ”首都机场海关旅检处工作人员说 。

  经鉴定 , 上述鱼鳔制品均为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的鱼鳔干制品 。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物种 。 经认定 , 上述鱼鳔干制品价值2515200元 。 当日 , 颜某被北京海关缉私局抓获 , 涉案物品已被依法扣押 。

  颜某今年39岁 , 经商 , 据其供述称 , 这些鱼肚是他托墨西哥的朋友买的 , 他之前曾通过微信向汕头的朋友询问过鱼肚的国内行情 , 想把这些鱼肚卖了 。

  在庭审中 , 颜某的辩护人提到 , 涉案的鱼鳔应全部推定为来自于人工养殖的石首鱼 , 因为墨西哥国内有石首鱼养殖渔场 , 在墨西哥可以很便利地购买到石首鱼 。

  针对颜某辩护人的这一说法 , 法院认为 , 我国法律将野生动物与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同等保护 , 石首鱼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 , 其鱼鳔无论源自野生还是人工养殖的石首鱼 , 均属于法律规定的“珍贵动物制品” 。

  来自厦门大学的一名教授提供证言称 , 目前来看 ,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野生的 , 现在没法对这一鱼类进行人工育种 。

  值得注意的是 , 这名教授还提到 , 早在1976年 ,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就被正式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 , 近年来 , 由于对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鱼鳔的商业需求 , 进一步加剧了它的濒危程度 。

  据悉 , 1996年 ,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更是将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升级为极度濒危 。

  北京四中院认为 , 颜某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制度 , 逃避海关监管 , 明知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 , 仍携带入境 , 数额为250余万元 , 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 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 依法应予处罚 。

  最终 ,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颜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

  采访人员 张宇 编辑 霍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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