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靠实体清单”是否影响对外开放?专家这样说( 三 )

  采访人员:商务部表示,将于近期公布对列入清单者采取的措施。您能否结合对这一领域国际规则和惯例的观察,分析一下可能采取的措施?

  崔凡:在列入清单之前以及列入清单之后,相关部门都会有一定的调查程序,允许相关企业申诉或做出相应承诺,从而避免被纳入清单,或者在列入清单之后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再从清单上剔除。这个过程将会是动态的。

  实际操作中,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本身就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等于向中国以及各国企业宣示清单上的不可靠实体由于各种原因缺乏保证供应链稳定性的能力。根据其他国家的类似规定,被列入清单的企业可能还面临清单制定国出口管制或者进口壁垒。根据我国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还可能面临罚款。未来,中国“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到底采取哪些相关法律与行政措施,还需等待商务部等部门进一步明确。

  采访人员:“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与我国对外开放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崔凡:我国关税将进一步下降,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进一步压缩,资本项目自由化等开放措施将稳步持续推进。但是,与此同时,开放程度的扩大也意味着会有一些新的风险出现,所以监管以及配套措施一定要跟上。

  “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主要是一项贸易措施,也涉及与贸易有关的竞争政策,本身不会对投资行为产生直接影响。目前由于各种原因难以保证对华市场供应稳定性的企业,如果将产能转移到中国国内,我们是欢迎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的出台恰恰是为了保证我们在扩大开放过程中的经济安全。

  采访人员:与其他国家相比,您认为中国“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将会有什么特色?对外资企业与中国开展合作有哪些影响?

  崔凡:中国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首先是为了保证自身重要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这与其他国家通过“实体清单”限制关键技术和产品出口的目的有所不同。

  其他国家“实体清单”制度的主要措施是出口管制,中国“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的主要措施可能有所不同,对清单内企业不排除有其他一些限制或处罚措施。同时,中国在设计和完善各类对外贸易调查制度的过程中,一方面会借鉴发达国家相关制度的合理因素,另一方面也会严格保证中国自身贸易政策和法律的多边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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