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全靠“抢”,是买还是租?

车位全靠“抢”,是买还是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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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 , 小区的停车位或租或售 , 但都应合理使用才能符合业主需求 。 长沙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邹麟 摄

  长沙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孙占锋  

  买了新房 , 爱车停哪?无论是在上班的写字楼、还是回家后的小区 , 有车一族时常要为抢车位煞费苦心 。 在很多居民小区 , 不管是在路面停车 , 还是想停地下车位 , 业主通常要开车转悠半天自己找地方 。 那么 , 小区业主对待车位到底该买还是租?租的车位每月交多少钱合理呢?日前 , 本报采访人员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

  A 车位只卖不租 , 开发商的“小九九”

  如今 , 车位本来就越来越难找 , 可是有些开发商却在打着车位的“如意算盘” 。 “小区地下车位以前是可以按150元/月租赁的 , 但是今年初换了物业之后 , 就只能买 , 不能租了 。 ”家住开福区中坤领秀峰的业主杨先生说 , 之前开发商承诺过业主可以租赁车位 , 但现在却说“只卖不租” 。 一时无处停车的业主们开始四处奔走寻求解决方法 。

  无独有偶 , 河西钰龙天下小区的业主也曾遭遇地下车库不对未购车位业主开放的情况 。 “小区的车位数量并不少 , 但是物业公司不对未购车位业主开放地下车库 , 大家把车停在小区内道路上甚至是旁边的主干道上 , 也是无奈之举 。 ”小区居民周女士说 。

  只卖不租!为何开发商会对停车位如此处理?“无非是想倒逼业主来买车位嘛 。 ”一位业内人士直言 , 通常开发企业是先销售住宅 , 等到收房前再卖车位 , 而业主往往有种“上了贼船”的无奈感 。 “建议在住宅销售阶段就对车位是租是售 , 以及售价、租金以公示的形式予以发布 , 让购房者形成稳定的预期 , 并能根据自身的情况予以选择 。 ”该人士如是说 。

  B 买来的车位 , 往往只是“使用权”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 , 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 , 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 那么 , 是不是小区的车位就不能出售呢?当然也不是 。 在长沙已有10余个开发项目的某地产商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 站在开发商的角度 , 车位也是其投资开发的一部分 , 通过出租和出售回笼资金无可厚非 。 “不过 , 业主购买车位前务必三思而行 。 ”该不愿具名的地产商提醒道 。

  最近 , 市民孔女士就打算购买君合新城玺樾小区的地下停车位 , 但是经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核实 , 该楼盘并未缴纳地下部分出让金 , 所以暂时不能办理产权 。 于是 , 孔女士暂时打消了购买车位的念头 。

  据介绍 , 房地产开发商只有在取得地下车库(车位)相关的规划许可 , 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并按规定缴纳地下空间出让金后 , 才可以按程序申请办理权属登记 。

  “有些开发商的车位是没有‘产权’的 , 所谓的买车位 , 其实只买了个使用权 , 签的合同也不是买卖合同 , 而是使用权转让合同 。 ”浏阳河东岸某在售项目置业顾问胡经理透露 , 不少业主购买车位时并没有弄清这一点 。

  C 应对“乱涨价” , 建议出台指导价

  “原来每月收费180元 , 现在直接强行涨到了每月300元 , 涨幅达到66.66% 。 ”最近 , 美利新世界小区不少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涨价行为表示抗议 。 不过 , 开福区洪山桥社区通过“市长信箱”回复业主问题称 , 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本次停车费调价事件未超出物价局核定标准 , 属正常调价 。

  对于很多老小区的居民来说 , 停车位租金上涨是这两年碰到最多的事情 。 从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统计的数据来看 , 关于停车收费的举报、投诉一直处于受理量首位 。

  位于岳麓区的今时艺苑小区原本计划在5月底开始对地下停车场进行收费 , 但因多位业主提出异议而搁浅 。 “现在开发商对地下车位公开销售 , 或是以每月6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 , 这样操作合法吗?价格合理吗?”业主李女士的疑问代表了不少业主的想法 。 目前 , 经小区所在街道、社区协调 , 该小区开发商已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调整车位价格方案并向业主公示 。

  早在2016年 , 长沙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 , 放开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审核 。 不过 , 也有社会人士呼吁 , 建议相关部门就地下车位停车费出台合理的指导性价格 , 比如规定最高限价 。 同时 , 政府也可以考虑对开发商进行适当的补偿 , 最终让利于民 。

  采访人员手记

  开发商或是物业公司手里握着车位一大把 , 可就是“只售不租” , 这样的规定历来饱受诟病 。 除了可以导致部分业主被迫买车位外 , 此举更多的则可能造成业主无处停车 , 进而引发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冲突 。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明确 , “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 所以 , 把车位锁起来高价待沽 , 其实是限制了业主的停车权益、与法律规定相悖的行为 。

  那么 , 是谁在无视相关规定?又是出于何种目的?其实答案不言而喻 , 无非都是利益驱使之故 。 一次性出售车位能够获得大笔资金回款 , 这显然比出租车位更有利可图 , 这个“小算盘”肯定有人打得漂亮 。

  停车难本已成为“城市病”的一大症状 , 若不让车位物尽其用 , 而单纯地用商品的价值衡量 , 未免眼光有些狭隘 。 业主愤愤不平 , 可以依法维权了 , 那么社会和政府也应理性看待矛盾与纠纷 , 落实惩戒机制 , 严格规范市场行为 , 这不仅有助于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也有助于推进市场的稳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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