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载人引发争议需要充分调研回应

  “打车成本高,乘坐公交、地铁未必直达,而且公交车容易堵车,担心孩子上学会迟到……如何做到既不违背交通法规 , 又能解决孩子上学的接送问题 , 确实是一道难题 。 ”在近期全国各地交警组织的大规模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中 , 广西南宁交警因“电动自行车载人超过12周岁违规”引发不少市民热议 。 采访人员调查发现 , 关于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的规定 , 各地标准不一(6月3日《法制日报》) 。

  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 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 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 而对自行车载人的规定 , 则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也就是说 , “电驴” , 即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 , 在全国性统一规定中没有明确 , 根据授权 , 由各地省级政府来规定 。 结果是规定不一——江苏、宁夏和广西部分参照摩托车的管理规定 , 允许载人 , 但只允许搭载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重庆、黑龙江则参照轻便摩托车的规定 , 完全禁止电动自行车载人 。

  “电驴”的市场在各地大小不同 , 这背后对应的是不同地方群众不同的出行习惯 。 出行习惯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 , 尤其是当地的道路交通条件有关 , 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群众根据各自出行便利来选择 。 例如广西 , 据了解 , 广西目前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超过1000万辆 。 南宁曾被称为“骑在摩托车上的城市” , 居民大量依赖“电驴” , “很多人接送孩子上下学都骑电动车” 。 2002年“禁摩”后 , 取而代之的电动车数量急剧上涨 , 目前保有量已经达到200多万辆 。 由此广西交警根据地方规定 , 依法作出“电动自行车载人超过12周岁违规”决定后 , 约八成网民认为相关规定不合理 。 而相比之下 , 北京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更多 , 在400万辆左右(来自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2018年统计数据) , 因使用群体主要是外卖骑手和快递小哥 , 对载人需求不大 , 因而对执法的反应也不一样 。

  并非为载人辩护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15年 , 身边的电动自行车载人几乎从未间断 。 从法律规定上看 , 年满12周岁可以骑自行车上下学 , 也可以选择乘坐公交上下学 , 可在一些城市 , 自行车道的畅通、完整、安全情况 , 需要打个问号 。 乘坐公交车的直达性、孩子的人身安全都成为让学校、家长、社会呼吁放手让孩子自行上下学的顾虑 。 安全是家长选择亲自接送的重要原因 , 安全同样也是禁止电动自行车载人的重要原因 , 在电动自行车年均8.6%安全事故增长率的数据面前 , 交警出手整治没有错 , 可群众的出行困难也赤裸裸地摆在眼前 。

  我理解“一刀切不允许载人不符合区情,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违背”的判断 , 前提是这样的判断有充分的、详实的、最新的数据支撑 , 来解释载人是不是有合理性、载人不适合这里而适合那里等问题 。 如果经过调研 , 载人安全风险大于出行便利 , 采取措施来纠正、叫停就是;如果合理又必要 , 而现有规定制约了群众出行 , 那么 , 适时修改规定使其适应、回应现实 , 就是必要的 。 (王心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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