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体检正常,7个月后却查出肺癌晚期,因这块玉佩误诊了?(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 。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 , 造成患者损害的 ,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的规定 , 医务人员未尽到相应义务的 , 造成患者损害的 ,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院认为 , 被告作为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 , 其医务人员未尽到应尽职责和义务 , 未对陈志鹏在2016年8月17日拍摄的DR片做出正确的诊断结论 , 侵害了陈志鹏的知情权 , 导致陈志鹏丧失了可能存在的最佳治疗疾病的时机 , 造成了陈志鹏一定的损害 , 被告的医务人员存在过错 , 且该过错与陈志鹏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 故被告对此应承担相应责任 。

“本案中 , 陈志鹏的死亡原因为肺癌晚期 , 并非由被告的体检行为直接造成的 , 被告的赔偿责任范围仅限其存在的过错程度以内 。 ”因此 , 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四川劳研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陈志鹏死亡10%的责任 , 赔偿原告刘女士等三人各项损失合计63445.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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