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事实夫妻有房产继承权吗?

今天《我爱我家》——律师在线为大家分析的案件是女方和男方均为再婚者 , 并且再婚之前双方都各有自己的子女 。 当双方的婚姻持续了三十年的时候 , 男方便去世了 , 去世前还留下了一份遗嘱 , 指明其名下的房屋全部由亲生子女继承 , 而亲生子女要卖掉房子 , 继母目前住在该房子里 , 如果卖掉就没地方住 , 想起诉法院 , 能胜诉吗?瑞利恒律师事务所 孙泽凤律师做客节目为大家解答 。

我爱我家|事实夫妻有房产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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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共同生活了30年 , 房子是按之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还是2009年之后新规?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在1993年出台过一个司法解释,确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中不动产在夫妻关系存续超过8年后,便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该司法解释已经被废止 , 不再适用 。 因此 , 本案中男方再婚前取得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 不因为再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男方有权以遗嘱的方式对房屋进行处分 。 除非遗嘱具有法定撤销或无效的情形 , 否则该房产由男方亲生子女单独继承 。 如果男方并没有书面确认女方在其去世后有权利在该房屋继续居住 , 否则该房屋被处分后 , 女方无权继续居住 , 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不会获得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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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名下的房子 , 如果没有遗嘱 , 女方有继续权吗?

有的 。 对于老头所有的份额部分 , 如果没有遗嘱 , 则适用法定继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第十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开始后 ,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所以 , 女方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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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名下房子 , 通过遗嘱让亲生子女继承 , 在女方没有房子的情况下 , 法律有相关规定保障女方的居住权吗?

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有的 。 无论该房子是男方的单独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 对于男方所有的份额部分 , 即使其通过遗嘱来处分遗产 , 也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即 , 应当为女方的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并结合其遗产的其他情况综合考量 , 女方的居住权是一个考量的方面 , 但不一定是将这套房子直接由女方继承的方式所有 , 居住权和所有权是存在本质区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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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再婚 , 双方均有自己名下房产 , 百年后 , 对方有继承权么?份额是怎么规定的?

配偶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 是有继承权的 。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 一般应当均等 。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 分配遗产时 , 应当予以照顾 。 我们可以结合其他情况综合考量 , 配偶的年龄问题、劳动能力、自理能力、收入等最后确定这个分配的具体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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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再婚后 , 一方出钱买房 , 写的两人的名字 , 是否视为赠予?

双方再婚后买房,符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该房屋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除非双方再婚前对各自财产进行了约定 , 否则不涉及赠与问题 。 不存在赠与的问题 。

律师提醒:再婚后房产的购买和继承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1、再婚后房产的购买 , 无论是全款还是按揭 , 对于其归属最好有明确约定 , 至少要保留资金流向的痕迹;2、遗嘱最好是经过公证 , 增强其效力;3、注意为弱势的继承人保留份额;4、对于遗产的权属应当合法明确 , 尤其是不要处分了属于配偶的份额;5、无论是放弃继承还是明确表示要继承的 , 尽快表达尽快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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