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机构暗访发现:仅20%左右的汽车4S店可提供应急服务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采访人员关桂峰、初杭)仅20%左右的汽车4S店可提供应急服务 , 包修期内救援收费是较为普遍的现象……采访人员从中国市场学会服务质量专业委员会了解到 , 该机构近日暗访发现 , 一些汽车4S店的应急服务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相关要求相差甚远 , 汽车售后服务的质量亟待提升 。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六条 ,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 , 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 , 应当提供电话咨询修理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 , 应当开展现场修理服务 , 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 。 该《规定》第十八条规定 , 在包修期内 , 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

  中国市场学会服务质量专业委员会对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沈阳、长春等6个城市8个汽车品牌进行电话暗访发现 , 暗访测评的48个4S店只有10个能按规定提供救援服务 , 仅占20.8% 。 中国市场学会服务质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敬凯表示 , 4S店救援服务违规收费成为普遍现象 。 其中 , 不少4S店置国家规定于不顾 , 在汽车包修期变相收取救援费和汽车加油费、过桥费 。

  暗访还发现 , 一些4S店给出多种理由不提供应急服务:有的称工作人员已下班不能及时赶到 , 有的称司机不是本地人对路线不熟悉 , 还有的将责任推给保险公司 。 一些4S店服务不规范 , 主要表现为救援服务标准不统一 , 有的晚上不提供救援服务 , 有的没有救援车 , 有的客服电话无人接听 , 还有的找不到救援人员 。

  李敬凯说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救援服务的要求突出“急”字 , 4S店应保障救援用车 , 救援应快速反应 , 此外应严厉制止违规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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