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大回应“电动自行车搭人超12岁违规”:出于安全考虑( 四 )

自治区人大法委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伟雄

他介绍 , 在《条例》立法阶段 , 在调研、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中 , 部门、群众对“电动自行车载人”存在较大分歧 。

一种意见认为 , 考虑到电动自行车制动性能等各方面因素 , 允许其载人存在较大不安全隐患 , 应当严格禁止 。

另一种意见认为 , 广西是欠发达地区 ,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是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 特别是对利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群体而言具有很大的便捷性 , 应当允许其载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