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童模权益 法规要做“有牙老虎”

  不久前 , 一则童模被踹的视频在微博热传 , 引发网友热议的同时 , 也将童模这一行业带进了大众的视野 。 近日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滨江区委员会出台《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这也是全国首个童模保护机制 。

  童模是伴随着互联网经济而快速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 。 业内人士估计 , 围绕着各种儿童用品的推广 , 童模经济可达数十亿元 。 虽然目前童模的绝对数量看起来不多 , 但行业规模与海量的需求却使得规范童模行业、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刻不容缓 。 如果任其野蛮生长 , 童模被踹这样让人难以接受的事件就很难杜绝 。

  《意见》从童模活动的范围、童模活动从业人员及童模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职能部门工作内容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 甚至还关注到了童模的人格尊严 , 其出台可以说是相当及时 , 在保护童模权益问题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 ,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和《劳动法》中 , 其实也都有对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的一些保护规定 , 比如 , 禁止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 但是在执行和落实上往往很难真正到位 。 要真正保护童模的权益 , 一在于条款的细化 , 这点在《意见》中得到了具体体现 , 对于童模的工作范围、时间都规定得很明确 , 压缩了模糊地带 。 二在于执行的刚性 。 只有真正监督有力 , 落实到位 , 各项规定都不是“纸老虎” , 法规才能真正成为保护儿童权益的“牙齿” 。          (西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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