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年见不到孩子 男子状告前妻“索要”探望权

  武汉晚报讯(采访人员梁爽 通讯员张本立 沈杰)离婚快两年了 , 孩子跟着妈妈去了外地 , 爸爸再也没见过孩子 。 他为了见孩子一面 , 将前妻告上法院 , 要求行使探望权 。 采访人员5月27日从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获悉 , 在执行人员的协调下 , 一对离异夫妻最终冰释前嫌 , 男方也在法院调解室里如愿看到了两年未见的儿子小宝(化名) 。

  女方范某与男方汪某于2013年11月结婚 , 2014年7月儿子小宝出生 。 2017年3月汪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 , 向黄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后又撤回起诉 , 同年4月 , 范某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2017年6月 ,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准予范某和汪某离婚 , 小宝由女方抚养 , 男方每月付抚养费600元 , 每季度可探望小宝一次 , 具体探望权行使的时间、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

  双方离婚后 , 母亲范某带着小宝回到户籍地江苏生活 , 汪某则留在黄陂 。 据汪某所说 , 他不定期会给小宝邮寄零食和玩具 , 也曾多次与范某联系希望能探望小宝 , 但均被范某拒绝 。 于是 , 今年3月初 , 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要求实现其探望权 。

  执行人员与双方联系后得知 , 汪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向范某支付过抚养费 , 范某才会以各种理由不让其探望儿子 。 同时 , 执行人员查阅案件情况发现 , 今年2月底 , 女方范某已在法院立案执行 , 要求汪某支付自2017年6月以来的抚养费合计1万余元 。 在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调解下 , 汪某坚持先探望再支付抚养费 , 范某坚持先支付抚养费再探望 , 双方态度坚决各不让步 。

  执行人员从利于小宝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 , 多次给双方做思想工作 , 沟通解决方案 。 由于已对汪某账户进行冻结并予以扣划 , 执行人员提出 , 希望范某来法院领取案件款时 , 能够带上儿子小宝 , 在执行人员也在场的情况下 , 让小宝见见爷爷奶奶 , 同时让汪某行使探望权 。 范某最终愿意携子前往法院 , 并同意与汪某父母见面 。

  上月底 , 汪某及其父母在黄陂法院接待室如愿见到了近两年未见的小宝 。 汪某含着眼泪不停地对儿子说:“爸爸想你 , 爸爸对不起你 。 ”没有过激的言语 , 范某与汪某达成一致意见:从今往后 , 汪某按月支付抚养费 , 范某主动配合汪某行使探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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