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扫黑除恶”: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二 )

  今年1月,由江苏省公检法共同挂牌督办、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8人“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某、徐某等人有期徒刑19年到1年9个月不等。

  此案为江苏首例判决的“套路贷”涉黑案件,公检法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套路贷”案件打击处理机制,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共摧毁“套路贷”涉黑组织15个,今年以来涉债类警情同比下降9%。近期,江苏省金融办、省扫黑办联合发文在全省开展全面排查放贷活动、坚决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

  此外,江苏的公检法加强衔接配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督办,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办案、指定管辖等方法,排除一切办案干扰和阻力。

  2018年11月,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高压震慑下,全省共有4000多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江苏还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等民生领域突出治安问题的打击整治,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公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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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的刑罚。”2018年10月中旬以来,这条消息传遍了常熟市大街小巷。

  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龚某、刘某在常熟从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这是江苏查处并宣判的第一起以“软暴力”为主要行为手段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据介绍,江苏公检法制定出台程序衔接、审查指引、办案指南等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打击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细化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对于重点案件牵头,建立会商机制,并派出专家组实地指导办理。组织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调卷审查,针对发现问题,逐一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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