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 二 )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统一招生 , 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 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 严禁“人籍分离” , 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 定期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 , 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 不得实施跨省招生 , 严禁以临时迁移户口等方式骗取高考报名资格等行为 。

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 , 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 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审核 。 要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 ,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 。 要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 , 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 。 要进一步提高录取标准 , 合理确定参加自主招生高校考核和具备入选资格的考生人数;进一步提高体育、艺术类招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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