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爸爸”缘何惹众怒
■媒体广场 关键词:共享爸爸
近日 , 有关“共享爸爸”的话题引发广泛关注 。 据了解 , 某品牌家居推出“共享爸爸”的小程序 。 在小程序中 , 用户可以体验选择不同类型的“共享爸爸” , 但下单后页面却跳转到一则视频广告 , 随后又跳转到产品推荐页面 。 品牌方回应称 , 这只是一种创意营销方式 。
中国青年报
营销广告为何触及大众心理的敏感点
在流量至上的商业环境下 , 消费者的注意力就是变现王道 。 光怪陆离的营销方式层出不穷 , 本不足为奇 。 值得思考的是 , 为什么“共享爸爸”能精准地触及大众心理的敏感点?
“共享爸爸”之所以受到关注 , 根源在于父亲在家庭育儿过程中角色的长期缺失 。 不少人都有同样的感受 , 自己和父亲说过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爸 , 我妈呢?”“丧偶式育儿”也悄然成为热词 , 一些“上班996 , 下班打网游”的爸爸也成为舆论火力集中批判的对象 。 不过 , 家庭责任缺失的板子都打在“爸爸”身上也失之偏颇 。 除去那些天生没有责任心的爸爸 , 更多的爸爸是真心想陪伴孩子 , 但实力不允许啊!原因之一是 , 现代社会“爸爸”的工作时间越来越长 , 只要不断网不停机 , “下班”的概念便日渐模糊 , 很多爸爸即使下了班也被迫“机不离手” 。 原因之二是 , 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 , 更多的育儿责任自然由妈妈来承担 。
更可况 , 即便爸爸们愿意陪伴孩子 , 也难免遭遇管不了自己孩子的尴尬 。 小朋友在家里闹得天翻地覆 , 精力都用来和父母斗智斗勇了 。 不管是讲故事 , 还是做游戏 , 都是三分钟热度 , 除了把父母有限的耐心耗尽 , 真学不到多少东西 。 可一旦孩子们聚在一起 , 不管听老师讲什么 , 都秒变“天使宝宝” , 精力集中事半功倍 。 这恐怕也是“易子而教”的理念古已有之的原因所在 。
剔除“共享爸爸”的广告营销背景 , 褪去其隐晦的暗示 , 其实也是一个化解育儿焦虑的好点子 。 与其一味指责爸爸们成为育儿路上的“猪队友” , 不如给多才多艺的他们提供更好的施展空间 。 现如今 , 有的爸爸上知天文 , 有的爸爸下得厨房 , 如果真能有一家互联网平台上线纯粹的互助式育儿功能 , 让社会化育儿成为可能 , 相信不仅爸爸们乐在其中 , 更多小家庭也能从中受益 。 (本文作者白晶晶 , 原载《中国青年报》 , 有删节)
南方日报
“共享爸爸”营销广告违背公序良俗
毫无疑问 , 这是一则虚假广告 。 《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 ,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 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 且不论“共享爸爸”本身就是一个惹人争议的概念 , 单从结果上看 , 无论公众基于何种需求点开选项 , 最终链接都在意料之外 , 这无疑是典型的以虚假手段达到宣传目的的做法 。
比欺骗更令人难以接受的 , 是涉事品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态度 。 从事后回应看 , 他们丝毫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 , 不仅将赤裸裸的广告包装成“公益行为” , 更醉心于这个营销案例所引发的曝光效应 。 更有甚者 , 不少新媒体将其奉为营销案例 , 采访相关人员 , 介绍这个创意从萌发到上线的过程 。
这件事情再次证明了 , 为了搞热点、博眼球、抓流量 , 一些企业没有底线 , 没有羞耻感!某相声演员拿地震当段子……这样的例子我们见得还少吗?更可怕的是 , 如此做法在当下居然成了“榜样” 。 每一个所谓“成功案例”的背后 , 都有无数人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 谁都想搞出一个大新闻 , 谁都不在乎底线 , 长此以往 , 信息和营销的界限将被模糊 , 社会风气就会被越带越偏 。
《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 ”就这一点而言 , “共享爸爸”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 , 相关部门对此绝对不能坐视不理 。 我们必须对低俗恶俗的行为说“不”!(本文作者青的蜂 , 原载《南方日报》 , 有删节)
华声在线
营销行为不能没有底线
就字面意思看 , “共享爸爸”虽然吸睛 , 但与社会文明和公序良俗格格不入 , 这也是很多人对此表示质疑和反感的原因所在 。 没错 , 营销拼的是创意 , 但创意并非没有边界 , 文明、健康地传递正确的价值观是营销行为的基本底线 。 可一些企业不注重这些 , 在营销中一味追求眼球效应 , 考虑经济利益 , 导致出现一些违背社会道德和文明的营销行为 , 甚至出现一些低俗广告 , 这无疑是一种要不得的营销方式 。
从法治层面看 , “共享爸爸”实际上是一则家居广告 , 这无疑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 , 涉嫌虚假宣传 。 虽然制作方在营销视频最后做了“共享爸爸仅为虚拟角色 , 并非真实租赁平台”的提示 , 却不能改变误导公众、违反相关规定的事实 。 因此 , 对于这种营销方式 , 应该站在法治视角进行审视 , 严肃对待 。
营销可以有创意 , 可以出其不意 , 却不能随心所欲 , 无视道德和法治 。 就此而言 , “共享爸爸”必须先过道德和法治这道关 , 这样才能得到公众的拥护、信任和支持 。 相关部门应该采取积极措施 , 加强对企业营销的监管 , 加强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和治理 , 通过法治净化广告市场 , 维护社会文明 。 (本文作者朱丹 , 原载华声在线 , 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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