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同志”“主动投案”,“配合”审查调查( 三 )

5月19日晚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一份“非典型”通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同志涉嫌违纪违法 , 主动投案 , 目前正在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

消息一出 , 该通报中的“同志”、“主动投案”、“配合审查调查”这三个罕见提法立刻引起关注 。 在以往通报中 , 常见说法都是“已投案自首”及“接受审查调查” 。

而对于“同志”这一称呼 , 2017年7月 , 中央纪委曾作出解释:首先 , 党内互称同志 , 是党中央对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的一贯要求和重要政治规矩 。 在组织审查期间 , 被审查人仍然具有共产党员身份 , 因此应当以同志相称 。 其次 , 审查期间互称同志是纪检机关转变执纪方式和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 。 执纪审查本质上是党内审查 , 通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被审查人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 , 也是对被审查人进行党性教育的过程 。 从审查一开始互称同志 , 要求被审查人学习党章 , 重温入党誓词 , 有利于唤醒被审查人的党员意识 , 重拾初心、重建对党组织的忠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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