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份证丢失被“冒名”注册3家公司 欠款17万( 二 )

那张丢失的身份证逐渐被她淡忘,而这次再次出现,她被“吓坏了”。

更让她诧异的是,她在“天眼查”软件查询后发现,自己名下还有另外两家在天津注册的公司。其中,天津鼎旺金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黄銮持股比例达90%,并担任“法人”,名为李剑英的人控股10%;另一家天津市锦杰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也成立于2017年,这家注册资金300万元的公司,黄銮控股50%,法定代表人名叫冯洪良。

“我根本无暇去天津,更不可能注册两家经营内容完全不同的公司。”黄銮说,她压根儿不认识李剑英和冯洪良。

此后,她到北京密云区太师屯镇派出所报案。民警告知她“因时间太久无法立案,而且天津的两家公司不归太师屯镇派出所负责”。在她一再坚持下,民警为她做了笔录,并开具了1份报警证明。随后,黄銮再次致电北京市密云区地方税务局。税务局表示,工商部门调查后证实不是黄銮自己开设的公司,撤销注册信息后才能解除她的出境限制。

艰难的“自证清白”

“冒用我身份的人用代办委托书注册了公司,伪造了我的签名。注册公司很容易,但注销却很难。”黄銮说,想要自证清白是一条漫漫长路。

回到南京后,黄銮花了3000元,找了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做笔迹鉴定。等了1个多月,她终于得到“字迹不一致”的证明。

3月7日,黄銮拿着笔迹鉴定等一系列材料,再次来到北京。密云区太师屯镇工商所工作人员检查了材料,并做了笔录,通知她回家等候消息,工作人员安慰她“要放宽心态”,这只是注销公司的第一步,想要从黑名单里移除,“整个流程快则半年,长则1年,而且结果难以预料”。

黄銮多次往返于南京与北京,自掏路费跑了工商、税务、公安多个部门,也没法自证清白,这让她感到很无奈。她想过用法律手段来维权。但律师告诉她,即使法院立案,当初代理开办公司的中间委托人必须要到庭,但由于此人无处可寻,法院会有3个月的公告等待时间。即使委托人不到场,法院判黄銮胜诉,执行还需等6个月判决公告期。律师告诉她,预测法院很有可能因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而且这种可能性更大”。

如今,更让她担心的是,即使这3家公司最终注销,那个拿着她丢失的身份证的“神秘人”会不会又去别的地方故伎重施,再以她的身份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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