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交警处罚,恶意发帖举报被拘
本报长沙讯 交警在调查交通事故中收受贿赂 , 还接受当事人安排的异性陪侍?去年9月 , 长沙县公安局接到一份涉及该县金井镇交警中队民警的举报投诉件 。 事后经调查 , 却发现这是一起因不满交警处罚 , 而蓄意中伤诬告民警的案件 。
5月23日 , 长沙县公安局举行通报会 , 通报长沙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经过缜密调查 , 成功办理了这起为民警维权案件 , 行政拘留2人 。 同时 , 长沙市局警务督察支队为民警曹信正式办理维权正名工作 , 为其恢复名誉 。
2018年9月20日 , 长沙县公安局收到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举报投诉件 , 长沙县金井镇人戴某兵向国务院办公厅“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反映 , “长沙县金井镇五中队交警曹信德(得)本人好处费一万四千元 , 贪污……”接此投诉件后 , 长沙县公安局立即成立调查工作小组 。
调查组委派金井派出所多次联系投诉人戴某兵欲登门核查 , 戴某兵以各种理由 , 拒绝接受调查;后调查组多次与戴某兵电话联系 , 其时而称投诉系其妻子(实为女友)曹某艳所为 , 他本人并不知情 。
2018年9月29日 , 曹信向长沙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提交《关于请求对“7·17”网络诬告案依法进行查处的报告》 , 请求县局督察部门依法维护其正当执法权益 , 为其正名 。 长沙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立即启动民警维权程序 , 并会同县局治安大队对此案进行调查 。
2018年11月 , 长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传唤戴某兵 , 其称该帖系其女友曹某艳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发 , 发帖内容系捏造 。 民警多次电话联系曹某艳 , 其承认该帖系她本人所发 , 但以人在国外为由 , 拒不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 经治安大队多方查找 , 于3月27日将曹某艳和戴某兵传唤到案 。
公安机关查明:2018年5月1日 , 戴某兵因超越前车时与前车发生刮擦 , 双方协商未果后 , 戴某兵径自驾车逃离现场 , 前车司机报警至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金井中队 。 民警曹信查询到该车驾驶员为戴某兵,并多次对其进行传唤 , 但其始终未到案 。 2018年5月17日 , 民警侦查得知 , 戴某兵正驾车从星沙往金井方向行驶 , 于是设卡拦截 , 将其抓获 。 经查 , 戴某兵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金井中队民警曹信将此案报长沙县公安局裁定 , 依法以无证驾驶将其拘留5日并处罚金1000元 , 对5月1日的交通事故认定戴某兵负全部责任 , 并对其逃逸行为处罚金1000元 。
戴某兵对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罚不满 , 2018年7月 , 他得知“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 , 为报复泄愤 , 戴某兵通过此平台发帖 , 捏造事实 , 恶意诽谤曹信 。
戴某兵在公安机关调查时 , 为逃避打击 , 谎称该帖系其女友曹某艳所发 。 为帮助戴某兵逃避打击 , 曹某艳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并躲避调查 。 目前 , 戴某兵因诽谤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 曹某艳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 罚款200元 。
采访人员曹伟通讯员文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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