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妈窃电挖比特币非法获利6500元,被判4个月罚1万( 二 )

唐秋萍于2018年10月2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 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 同年12月26日退还窃电款8984.35元 。 在案件审理中 , 唐秋萍的亲属主动退款非法所得6500元 。

法院认为 , 唐秋萍私接线路窃取国家电力资源用于比特币矿机运转 , 窃电价值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唐秋萍的亲属积极退赔经济损失及非法所得 , 具有悔罪表现 , 可酌情从轻处罚 。 唐秋萍经口头传唤到案后 , 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其具有坦白情节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法院最后判决为:唐秋萍犯盗窃罪 , 判处拘役4个月 , 并处罚金1万元;公安机关扣押的唐秋萍窃电用比特币矿机四台、稳压器一台、手机一部 , 予以没收;唐秋萍退赔窃电款8984.35元 , 退还给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唐秋萍退还的非法所得6500元 , 予以没收 , 上缴国库(已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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