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长智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二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吴长智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至2018年 , 被告人吴长智在担任吉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及副检察长期间 , 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编辑: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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