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投诉IP维权案例丨“榴的华”品牌投诉:拼多多上多家店铺售假( 三 )

  广东新阶联同心服务团成员、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师 余焕娜 回复:

  经核实 , 第3287057号“榴的华”为“佛山市泰扬恒升贸易有限公司”为有效商标 , 专用权期限为2013年08月28日 至 2023年08月27日 , 榴莲干在商标分类表中应分在2904小类 , 属于商品“水果干”保护范围 。 此外 , 目前拼多多商城上已无法查询到“洋铭汇食品专营店”的有关信息 。

  一、根据中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 洋铭汇食品专营店的行为 , 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二、根据中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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