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绑架后落马,广西来宾一医院院长受贿上千万获刑13年半( 二 )

庭审照片

经审理查明 , 2004年至2017年 , 被告人周方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正处级干部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医药耗材及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 , 为欧阳某某、伍某、洪某等18人提供帮助 , 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上述18人送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10.6万元 。 截至2018年7月 , 周方家庭财产尚有939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

法院认为 , 周方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构成受贿罪;周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 差额特别巨大 , 不能说明来源 , 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周方一人犯数罪 , 应数罪并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