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判决:520、1314这种转账不算借,分手后不支持要回!

最新判决:520、1314这种转账不算借,分手后不支持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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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恋时期 , 给爱人发个“520”“1314”的红包很浪漫?事实上 , 一旦分手闹掰 , 你再想把这些钱要回来可没那么容易~(相爱了就不要轻易提分手)

最近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发布多起涉及情侣间经济往来的纠纷案例 。

法院认为:由于上面这几个数字具有示爱的特殊含义 , 如果没有更强有力的证据证明 , 则不能认定为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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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小伙赵某在美国念大学 , 2017年3月在网上认识了家住广东的孙某 , 并迅速坠入爱河 。 但这段网恋只维持了一年 , 2018年4月 , 两人分手 。 赵某算了算 , 恋爱期间竟向孙某转账了38万余元 , 于是他以民间借贷为由向西湖法院提起了诉讼 , 要求孙某偿还本金和利息 。

赵某说 , 2017年 , 孙某因为开店创业缺少资金 , 多次提出要向他借款 , 于是 , 他就陆续转了38万余元 , 当时并没有约定借期 。 2018年7月 , 赵某曾提出要孙某还钱的事情 , 孙某嘴上说还 , 实际上却没有行动 。

但孙某认为 , 钱确实是收到了 , 只是当时双方是恋爱关系 , 转账是赵某基于示爱才作出的赠与行为 , 不是借贷关系 。

庭审中 , 法官注意到 , 赵某提供的转账记录中 , 有四笔金额很特殊 , 2017年6月9日转账13145.21元;2017年8月16日 , 又转了三笔13145.20元 , 合计39435.6元 。

法院认为:

这四笔款子的谐音与情侣之间示爱的意思高度一致 , 双方又是恋爱关系 , 如果赵某要主张这部分为借款 , 应该负有更高的举证责任 。 但因为赵某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他的主张 , 因此 , 针对这部分款项的还款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

情侣之间转账

520元、1314元等这类特殊金额

与1000元转账的性质是不同的!

而剩余的33万余元 , 赵某已经提交了银行和微信转账记录 , 被告也认可收款的事实 , 法院认定为借款 ,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孙某要归还 , 并支付逾期未还款所产生的利息 。

情侣之间的转账 , 看着浪漫 , 一旦分手闹掰 , 这钱能不能要回来呢?这还得视情况而定

近日 , 西湖法院还审结了两起涉及情侣间经济往来的案件 , 均被认定为民间借贷 。

01

一起案子中 , 男子黄某先后向女友陈某转账7万元 , 后来两人分手 , 黄某在起诉中主张借款 , 要陈某归还 , 但陈某提出这钱属于恋爱期间的开销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陈某收款后 , 黄某在进行催讨时 , 陈某认可并且承诺还钱 , 陈某也没有其他有效证据证明这钱属于其他经济往来 , 据此 , 法院认可黄某的主张 , 判决支持他的诉请 。

02

而在另一个案子中 , 李某以买衣服、无生活费、无路费等各种理由向女子邵某借款30000元 。 2017年2月28日 , 邵某通过微信向李某催讨 , 李某承诺“家里官司打赢了给你3万” 。

法院认为 , 原告邵某与被告李某之间的借款关系 , 有原告邵某出具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为凭 , 故对案涉款项为借款的事实予以认定 , 判决支持原告邵某的诉讼请求 。

?承办法官提醒

恋爱期间 , 情侣双方经济来往比较频繁且较为随意 , 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其实是很难认定的 , 因此 , 情侣双方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的处置 , 都要注意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 。

同学们 , 是不是涨知识了 , 以后转账要注意啦~分手后转账的暧昧数字520、1314这种是很难要回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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