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开庭:律师披露庭审3大争议焦点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开庭:律师披露庭审3大争议焦点》,来源是:新京报网。//本文由热心网友[so中老年追求千金难买] 投稿。 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开庭:律师披露庭审3大争议焦点.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只爱陌生人] 投稿。
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开庭:律师披露庭审3大争议焦点//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只爱陌生人] 投稿。来源是:新京报网
5月20日,备受争议的连云港版“我不是药神”案二审,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第一被告”林永祥的辩护律师邓学平、葛绍山称,庭审从9时持续至17时,该案未当庭宣判。
2018年8月31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销售假药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犯销售假药罪,分别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另有一人被判处缓刑,三人免于刑事处罚。
此前,上述两位辩护律师在接受新京报采访人员采访时称,将坚决为香港籍商人林永祥做无罪辩护,“跟陆勇案一样,林永祥没有销售行为。”
今日,邓学平向新京报采访人员介绍称,庭审过程中,林永祥在做陈述时,情绪比较激动,特意问了家属有无到场,并称“希望家人不要以他为耻,他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儿”。
邓学平律师称,涉案药品在香港可以合法销售,林永祥只是在香港帮助中转和兑换货币。每瓶药收取3美元的固定酬劳,这是正常的劳动报酬,而非销售利润。一般而言,销售利润具有波动性特征,林永祥的收入不具有波动性。另外,销售利润一般是从买家处获得,而林永祥的收入是印度人支付。
一审判决书显示,关于林永祥及其辩护人提出“其没有参与销售假药,只是中转并收取服务费”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林永祥明知涉案药品不能在境内销售,仍然让他人夹带入境进行销售,收入货款,属于销售行为。故该辩解,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推荐阅读
- 穿衣搭配|徐峥自药神后又一力作,揭秘女主们的穿搭风格,真是选对了!
- 文牧野|易烊千玺流口水太细不够真!药神导演新片太讲究了,王传君也服他
- 艾滋病|叫它美国版“药神”,是对它最大的侮辱
- 王诗龄|央视表扬6部医疗题材电影,易烊千玺独占2部,《我不是药神》最佳
- 热依扎|热依扎被骂“露胸癖”回怼后,二审败诉向素人道歉,称自己冲动了
- |热依扎二审败诉,发文就教唆粉丝网曝素人公开道歉,还要赔钱
- 韩剧|2018年,《我不是药神》上映,收获30.7亿票房,原型陆勇却起诉了制片方
- 王传君|王传君:我最穷的时候,卡里不到100万!拍完《我不是药神》,感觉不穷了!
- 药神2|没想到“《药神2》”这么快就拍出来了
- 张子枫|《我不是药神》程勇出狱时,警察说的话——道破了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