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残疾人“说走就走”,何时不再难?

  出行权是残疾人其他权益实现的基础 , 也是保障残疾人正常生活和质量的重要前提 。 连门都不敢出、路都走不顺 , 怎麽去上班?怎麽去坐公交车?怎麽参观博物馆?

  5月19日 , 今年的中国旅游日和全国助残日重合了 。 耐人寻味的是 , 根据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 , 残疾人同健康人一样享有旅游的权利和自由 。 “给心灵放个假 ,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 对诸多残疾人来说 , 现实吗?

  5月19日 , 新华社刊发了一篇《如何唤醒“沉睡”的无障碍设施?》的报道 , 标题至少表达了两层意思:第一 , 无障碍设施是有的;第二 , 虽然有 , 但在“沉睡”中 , 需要唤醒 。

  具体怎麽“沉睡”的呢?比如 , 升降机长期故障维修、盲道被停车占用、斜坡通道直上直下、专用厕所堆满杂物……可见 , 别说是“说走就走的旅行” , 哪怕只是出个门 , 对残疾人来说 , 也并非易事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