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出孩子“被失踪”闹剧后,“狼来了”效应会出现吗

又一出孩子“被失踪”闹剧后,“狼来了”效应会出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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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 牵动人心的“河南周口婴儿丢失事件”出现反转 。 据媒体报道 , 该事件系婴儿母亲因家庭矛盾“自导自演”的闹剧 。 目前 , 参与策划的多人已被拘留 。

又是一出“狼来了”的闹剧!始作俑者将受到司法制裁的同时 , 也让关注这一事件的广大公众感到五味杂陈:既为男童安全被找回而“放了心” , 也为母亲拿亲生骨肉编造故事“上了头” , 更为滥用舆情追求私利的行为“伤了情” 。

成年人利用孩子自导自演“失踪案” , 已不是头一出 。 去年12月 , 浙江11岁男孩“失联”就被证实是男孩母亲虚造警情 。 同样是全城搜索、全网搜救 , 在关乎幼童安全的大事面前 , 社会总是会倾尽一切可动用的资源:警方投入大量警力和精力 , 爱心人士不断转发、提供线索、参与寻找……但一次又一次离奇、荒唐的反转剧情 , 留下的只能是对公共资源的消耗 , 也是对社会信任和公序良俗的重创 。

就周口和乐清两起事件来说 , 两个家庭的大人们都选择了将孩子作为砝码 , 以期达到自己想要的“报复”、争取自己的“权益”、成全自己的“正义” 。 尽管外人很难真正了解 , 在相对封闭的家庭空间里到底谁是谁非 , 但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有多少难言之隐和难解之结 , 拿孩子说事、以孩子作要挟、用孩子做感情的检验仪 , 都不是一个可取的选择 。 更何况 , 因个人私利编造家庭闹剧 , 却要用公共资源来买单 , 更是损人害己 。

更进一步说 , 面对舆情、爱心、公共服务等有限资源 , 每一次对公共资源的滥用 , 都伴随极高的机会成本 。 事实上 ,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 , 对编造假警情 , 进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 都有明确的惩罚措施 。 乐清失联男孩事件中 , 当事人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提起公诉 ,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想必 , 周口这场闹剧的始作俑者也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

利用“失婴”来欺骗家人和公众 , 利用公众舆论来混淆视听 , 虽然是极端案例 , 但也值得警醒 。 须知爱心难得、人情可贵 , 人心最柔软的部分最不能伤害 。 毕竟 , 谁也不希望下次一旦真的“狼来了”时 , 整个社会都没人愿意伸出援手 。 那就真的太可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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