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7起外汇违规案例 个人最高被处罚金24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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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采访人员戴曼曼报道:根据信息公开条例 , 20日 ,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17起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 , 点名5家银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违规进行个人分拆售付汇等 。 此外 , 还有6人因为私自买卖外汇或分拆逃汇被处罚 , 其中个人最高罚金高达2497万元人民币 。

  据悉 , 这是今年以来外汇局首次通报部分违规典型案件 。 6起个人案例 , 主要涉及非法买卖外汇、私自买卖外汇和分拆逃汇 , 其中涉案金额和处罚金额最大的一起为浙江籍洪某私自买卖外汇案 。

  通报显示 , 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 , 洪某向他人账户支付3.12亿元人民币 , 私自购买外汇 , 用于在境外购买房产等 。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 。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处以罚款2497万元人民币 。

  采访人员留意到通报的案例中 , 有两例涉及广东 , 其中一例涉及企业 , 即广州飏帆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 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 , 广州飏帆贸易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提单 , 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9285.8万美元 。 通报显示 ,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构成逃汇行为 。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处以罚款3734万元人民币 ,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

  涉及广东的另外一起通报案例则为广东籍孙某分拆逃汇案 , 通报显示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 , 孙某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 , 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 , 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4.62万美元 , 用于境外投资等 。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处以罚款83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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