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通报17起违规案件 罚金超8400万

  采访人员 张莫 北京报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17日在其官网上通报17件违规典型案件 , 这是今年以来外汇局首次集中通报违规典型案件 。 这些案件共涉及处罚金额8443.7万元人民币 。

  此次通报的违规典型案件涉及银行虚假转口贸易付汇、银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企业逃汇、个人非法买卖外汇和个人分拆逃汇等多种违规行为 。 其中 , 单家银行最高被处罚111.54万元 , 单家企业最高被处罚3734万元 , 个人最高被处罚2497万元 。

  其中 , 一件个人私自买卖外汇案涉案金额较大 , 较为引人关注 。 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 , 洪某向他人账户支付3.12亿元人民币 , 私自购买外汇 , 用于在境外购买房产等 。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 。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处以罚款2497万元人民币 。 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 , 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

  银行虚假转口贸易付汇和企业逃汇也是外汇局严厉打击的重点 。 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 , 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责令改正 , 处以罚没款111.54万元人民币 。

  另外 , 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 , 广州飏帆贸易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提单 , 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9285.8万美元 。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构成逃汇行为 。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处以罚款3734万元人民币 。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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