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旬女子欲留遗产给两爱犬,公证处:无法可依,爱莫能助

  因为单身、独居、年龄大和身体不适等诸多原因 , 城区市民赵远芳(化名)想把遗产赠与爱犬 , 为此找到三峡公证处咨询办理相关事宜 。 昨日 , 三峡公证处负责人表示 , 因为无法可依 , 他们爱莫能助 。

  今年58岁的赵远芳说 , 她住在中心城区 , 有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 。 父母已经去世多年 , 没有兄弟姐妹 , 她也一直单身 , 没有儿女 , 平时就和家里养的泰迪和拉莫拉多相依为命 。 特别是退休以后 , 这两条5岁多的狗就成了她的精神寄托 。 因为觉得自己身体不好 , 赵远芳就想立一个遗嘱 , 等将来自己去世 , 就委托别人把现在住的房子卖掉 , 然后把钱给两只狗继承 。 为此 , 她到三峡公证处询问办理相关赠与的事项 。

  三峡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表示 , 他从事公证几十年 , 还是第一次遇到把遗产赠给爱犬这种诉求 。 事后 , 他也向省里的公证部门咨询问类似事情该如何办理 。 据了解 , 目前 , 湖北省还没有一例将遗产赠给动植物的案例 。 三峡公证处的主任严继宁表示 , 在我们国家的《继承法》里 , 继承人是以人为主体的 , 狗作为动物 , 无法作为继承的主体 。 尽管他很理解赵女士的想法 , 但因无法可依 , 的确爱莫能助 。

  对此 ,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殷书国律师表示 , 这涉及到一个法律体系的问题 。 根据不同民族资产的传递习惯 , 有些西方国家的植物、动物可以通过其他机构接受遗产 , 但在中国不行 。 同时 , 这是一个民事行为 , 法无禁止即可为 。 理论上 , 赵女士可以通过具有法人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签订一个财产的赠与管理和使用 , 来完成意愿 。 但现实中 , 不一定有人愿意这样做 。 (闫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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